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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入户口及罚款

广东-江门 09-10 14:24  悬赏 5  发布者:ifz9013 回答:(1)
您好.我们在合法的条件下于1994年结婚.1995年生下第一胎(孖女).已入户囗.1999年又生下第二胎.(子).去入户口.罚款太重了.直之现无法去办.人囗又普查了.听讲人囗普查入户不用罚.请问.我们应怎做.谢谢.联糸人.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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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9-10 14:43
人口普查仅仅说可以给你们上户口,不代表就不罚款了。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政府的执行未必如国务院文件说的那样执行,社会抚养费,肯定还是要征收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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