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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淘宝网上面刷销量触犯法律吗?

 10-11 16:14  悬赏 0  发布者:wanmei……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1)
你好,我在淘宝上面开了一个网络游戏代练的网店.竞争很激烈,同行都在通过第3方平台(刷信誉平台,YY平台等)或者自己购买淘宝小号利用自动购买商品软件来提高自己商品的销量!淘宝网对于刷销量的卖家会采取进行封店的处罚。我不确定这种行为是否触犯法律,如果触犯法律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我之前做游戏辅助被抓过所有现在比较谨慎!麻烦解答清楚一点或者给我来电:18015241257 我会把悬赏送给解答详细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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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11日 16时26分
刷销量是违反淘宝游戏规则的做法,你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建议你谨慎考虑。
我的补充: 2013-10-11 16:27
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0-11 16:31
1,对于刷销量行为性质的认定。
在淘宝网上刷销量、刷信誉的行为,从法律上讲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商家需要对此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凡是在竞争过程中,采用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的违反国家法律手段进行的竞争,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会损害其他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于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作出明确规定。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如果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对经营者承担刑事责任作了原则规定,确定具体的刑事责任要适用我国《刑法》的响应规定。
目前看,仅仅是刷销量的行为还不够成犯罪,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即可。
我的补充: 2013-10-11 16:34
2,关于你的责任认定。
你对上述责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2]》第2条第3款的定义“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侵权责任应当由经营者承担,在本案中,侵权人是委托你刷销量的商家,但你本身参与了刷销量的行为,虽然你不是商家,但你也应当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其他受害人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情节特别严重,你也构成共犯,需要承担共同刑事责任。
我的补充: 2013-10-11 16:37
3,建议。
刷销量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且已经非常明确,淘宝网对刷销量商家的行为多次作出处罚足以说明问题。
就刷销量的行为本身而言,不单单要面临淘宝网的处罚,其他正当竞争的商家都可以追究刷销量商家侵权责任,而你作为刷销量的执行人,参与其中,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建议你谨慎考虑。
追问:

同行追究我 我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是吗?

回答:

目前看不够成犯罪,但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需要赔偿其他受损商家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你和委托你刷销量的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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