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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婚姻问题……

广东 10-12 23:04  悬赏 0  发布者:青尘一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和老婆结婚一年多,孩子出生四个月,老家湖南,因我们双方在这边工作,和她父母住一起,因家庭琐事及性格差异等问题,她和她们一家人经常和我吵架,而且我老婆经常对我谩骂,还多次打人(伤痕明显)、摔我的东西(手机都摔过两台),闹着要离婚,有三个问题:
   1、我没有显明过错,她要求离婚,是否能有离婚赔偿?
   2、她要求孩子跟她,每月付2000元抚养费,是否有依据?标准又是多少?
   3、如何孩子才能由我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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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2 23:07
1、可以离婚,没有明显过错的没有赔偿
2、有依据,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3、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3-10-12 23:12
1、没。
2、由法官依据当地的生活水平酌情。
3、有确凿证据证明小孩跟她有不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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