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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争取抚养权】

北京 10-13 04:27  悬赏 0  发布者:盘二妹 给我留言  回答:(9)
男,女之间没有结婚证,女方未满结婚年龄,确已经生了小孩,大的五岁,小多两岁;女方要一个小孩,男方确不肯给。女方是否授法律保护;怎样才能取得一个小孩的抚养权;女方受男方的打骂,七年来生活没有保障,没有一点存款。所以女方要求分开,并且要两个小孩的其中一个。请问您怎么办才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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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13 08:42
您好,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回复时间: 2013-10-13 08:39
能够提供对抚养有利的条件的优先考虑。
回复时间: 2013-10-13 09:06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0-13 10:09
可以起诉争取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3-10-13 10:33
你好,未婚子女的抚养权,双方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一般法院会依据对子女成长更有利的原则来判决。
回复时间: 2013-10-13 11:50
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回复时间: 2013-10-13 15:40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原则上2周岁以下的孩子应该有女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3-10-13 22:23
孩子一般一人抚养一个。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0-14 10:44
你好!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分手时对孩子、财产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两个孩子的话,通常是一人抚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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