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土地纠纷

四川-资阳 10-13 14:52  悬赏 5  发布者:冰冰~冰 给我留言  回答:(1)
   1999年,李某、刘某、徐某、汤某与张某丈夫杨某签定协议,将现在5间门面及屋后所剩余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四家人,转让费为免费为杨某、张某夫妇修一套住房(一门面加一套住房)。现杨某,张某夫妇欲在屋后修建房屋。请问
1.协议是否有效(六家均签字,施工方也签字)
2.此地为杨某,张某所拥有,当初为了拥有房产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现在仍和儿子居住在一起,是否违法。
3.此地为农村土地,李某、刘某、徐某、汤某均不是本对人,买卖房屋土地是否违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14 11:59
只要是农村户口,又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合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广西来宾
黑龙江黑河
山东淄博
辽宁沈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北京东城区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590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