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国家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吴健弘  申维丰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山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山东-枣庄 10-14 15:15  悬赏 0  发布者:bishuq……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山东枣庄的,我们政府强征我村的土地,以每亩5.3万元的价格,请问这个价格是以什么标准给出的。
他们征收我们的耕地的时候根本没有文件手续,我们不同意,他们就出动警察,执法队,流氓地痞强抢,我们去护地,他们不是打就是抓,我父亲就是当时被抓的,拘留了九天。我们都告了4年了,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处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我父亲被“依法拘留”,这也总该给个说法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4 15:47
你好,具体赔偿标准,各地都有各地的政策规定,根据国家《土地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追问:

那,我们不同意,他们强占,不问给多少,也是违法的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3219
山东 临沂
人气:24892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76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