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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

重庆 10-15 20:56  悬赏 20  发布者:bai652……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前段时间开车去成都的路上被人追尾,去交警队后,交警认定是对方负全部责任,且没有重大人员伤亡,对方也欣然接受,于是我们就签署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过了大概一个月后,对方却说他车上的人受重伤了,而且好像还残疾了,他的保险公司说,根据保险条例的第八条:第三方无责任赔付,对方有人员伤亡,我们就该赔偿他们一笔交通费和误工费,我们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这样的赔款我应该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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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5 20:58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但是我们才是受害方啊!是对方追尾,而事故认定书我们是完全不承担任何责任的!且认定书上写明双方都没有重大伤亡,但是对方现在才说他们车上有人受重伤,要求我们根据第三方无责任赔付条例要求我们赔偿相应的医疗费、交通费和误工费,这个赔偿我和我的保险公司应该赔吗?

回复时间: 2013-10-15 22:13
你可以起诉处理要求赔偿的,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追问:

但是我们才是受害方啊!是对方追尾,而事故认定书我们是完全不承担任何责任的!且认定书上写明双方都没有重大伤亡,但是对方现在才说他们车上有人受重伤,要求我们根据第三方无责任赔付条例要求我们赔偿相应的医疗费、交通费和误工费,这个赔偿我和我的保险公司应该赔吗?

回答:

如果认定你不用负责,你可以不理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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