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浩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加入外国国籍后,原协议是否有效

湖南-长沙 10-16 17:05  悬赏 0  发布者:成文静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已婚,丈夫为加拿大户籍(但中国户口未注销),且回国是以中国护照回国的。早前因某原因本人与丈夫签订了一些(如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协议),协议上是以我两的中国身份签订的。
问题一:这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问题二;如果我在入了外国国籍后,这份协议是否依然具有法律效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6 17:23
你好,如果是离婚协议,那么需要到民政部门备案才生效。如果只是婚后财产约定,那么你加入外国国藉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3-10-16 20:41
这位朋友,根据法律规定,答复如下:
    第一、你丈夫现在国籍为加拿大,你俩的离婚属于涉外婚姻。你俩有权在中国登记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第二、你在加入外国国籍后,该协议有效。但如你俩未协议离婚或者在诉讼中反悔的,上述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法院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0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5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8
山东 菏泽
人气:2092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