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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协议

 10-16 17:48  悬赏 0  发布者:wywq我要……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卢湾区 回答:(8)
想问下,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了,但一方把房子卖了,和买家签定了房产协议,协议上卖方也只有一方签字,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可否要求解除此协议,而不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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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16日 19时35分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假如对方已按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即交付房款)且已经使用,因此,对方作为善意第三人,该购房协议合法有效。 
物权法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即时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在受让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二)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三)转让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四)转让合同有效。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6 17:51
可以要求解约。
回复时间: 2013-10-16 17:57
如果可以解除协议,如果购买房屋人明确知道房子属于共有房屋的话,房产共有人中其他一方主张解决协议可以不支付违约金。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面谈
回复时间: 2013-10-16 18:10
关键要考查对方是否善意受让人!
回复时间: 2013-10-16 18:55
你好: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10-16 19:09
根据你描述,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若有夫妻一方代签名则不能。若需要帮助可点击头像获取联系方式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3-10-17 09:35
另一方没有签字,房屋无法交易,已经签订一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3-10-20 01:23
您好!是可以要求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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