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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政策法规和街道的规定哪个大?我孩子有享受吗?

浙江 10-18 14:24  悬赏 0  发布者:yxq454…… 给我留言  回答:(1)
街道说外嫁女孩子必须要3代居民证明才可以享受旧改待遇.我现在有2代证明.可孩子的太爷在沈阳铁路上班 .都死了快30年了,还有当年孩子爷爷没再沈阳呆17.8岁时学校毕业后就回辽宁营口老家盖州市教书也于8年前死了.我该证明去证明孩子太爷的户籍和关系呢----还有街道的要求3代居民证明合理吗 ?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哪个大..关于解决有关农村落户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颁布日期: 1982年12月17日 实施日期: 1982年12月17日 终止日期: 类别:公安 颁布单位:公安部 三、要坚持新生婴儿随母落户的原则。农村妇女与城镇职工、居民结婚所生的子女,不论出生地在哪里,都应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凡是没有落户或随母被注销了户口的,应由其母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公安厅《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从1997年6月10日起,全省农村地区包括城市所辖的农村地区等出生的新生婴儿,可以按随母或者随父登记常住户口的规定申报登记户口;在此后已随母申报登记户口的,可由婴儿的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允许其随父落户;在此之前出生且未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婴儿,仍按原有规定办理。其他地区是否执行随母或者随父登记常住户口的办法,可由市(县)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 义乌公安局办理户口的政策依据及所需材料、程序、时限规定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有《出生医学证明》:材料齐全,由户籍员当场办理;   2、无《出生医学证明》;农村派出所报所领导审批,城区报办证中心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3、父母户口不在一处:1997年6月10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申报,1997年6月10日前出生,随母申报; 大家说 .街道要求合理吗 我可以起诉吗..我想找律师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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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8 14:35
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你们有权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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