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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到底是哪个庭的法官说法正确

 09-12 11:42  悬赏 5  发布者:zwaf66……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延庆县 回答:(3)
本院认为,XX公司不能向债权人XX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XX申请对XX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原审法院以债权人XX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XX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XX的破产清算申请,有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的规定,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予以纠正.
问题补充:
我主要意思是问:二个法官对立案号的说法哪个正确?原经办法官说:立案庭没给案号而不好重新审理。。。。。这个说法正确吗?我个人认为:撤销的是一审的裁定并不代表原立案号是无效的,所以立案庭无须再次出个新立案号给原经办法官重新审理.你认为呢?

 

 

各地法院不同,这个确实是退回给原经办法官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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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9月12日 12时40分
应该重新办理立案号重新审理,这是法院的程序问题,与你的案件是无关系的,也说明法院在找借口不予审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2 11:46
二审的为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259积分
回复时间: 2010-09-12 12:59
发回重审,案号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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