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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房产纠纷

北京 02-04 13:58  悬赏 20  发布者:知心0330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母亲于1970年病故,两年后父亲再婚。我因婚后离异,回父亲家居住(户口一直在此)。因和继母关系不好,被迫四处借住、租住。因房租日涨,本人收入较低(年收入一万余元)无力承担,现父亲住房面临拆迁,因而要求父亲房产的一部份住房的所有权和居住权。请问是否可以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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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04 14:35
可以的。你父亲有权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你。
回复时间: 2009-02-04 14:18
可以分到
回复时间: 2009-02-04 14:56
可以分到。
回复时间: 2009-02-04 15:17
可以分到。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谷友军律师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回复时间: 2009-02-04 16:01

 如果你父亲的房子属于公房,那么你应该享有居住权。如果是私房,你没有权利。
回复时间: 2009-02-04 18:28
如果房屋是你母亲和你父亲共同置办的,那么你有继承你母亲遗产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09-02-05 07:18
你无权求父亲房产的一部份住房的所有权和居住权
回复时间: 2009-02-05 14:28
与你父亲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2-05 17:36
与你父亲协商,你有权继承属于你母亲的遗产部分。
回复时间: 2009-02-06 11:47
你不但可以要到你自己的份额,还可以继承你生母的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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