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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变相遗产一说吗

天津 09-12 12:40  悬赏 15  发布者:tnF4196 回答:(3)
母亲去世,有五个儿女,大儿子已逝世,三儿媳已逝世。母亲一直由小女儿照顾。现在母亲去世,房产给小女儿,打算把小女儿的房子给二儿子。请问小女儿现有的这套房屋是否算变相遗产,其余儿女可以平凡小女儿这套房屋吗?还请哪位律师回答一下,这种家庭情况应该怎样分配遗产?(老人没留下遗嘱,老人的房屋是老人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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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9-12 22:11
没有此类规定,应当由继承人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0-09-12 12:44
两套房子,小女儿自已一套,母亲一套,母亲的给了小女儿?小女儿自己房子,母亲打算给二儿子?是这样的关系?
小女儿的房子,如果是自己的,那么母亲的处理时无效的,小女儿的房子还是小女儿的。如果小女儿打算给二儿子,是其自己的赠与行为,与母亲无关,其他儿女不可以平分。
回复时间: 2010-09-13 13:49
1、只有老人名下的财产才属于遗产,小女儿的房子如果是他自己的房产当然不是遗产,所以老人的继承人对小女儿的房产不享有权利。
2、如果没有遗嘱,老人的所有继承人对老人的遗产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当然另有其他法定理由的除外。
3、大儿子先于老人去世,那么就由大儿子的继承人继承大儿子应继承的部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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