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丁云龙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吴健弘  陈宇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我父亲一名环卫工人,上班的时被一精神病人严重打伤。(构成二级伤残)请问怎样追究责任。

北京 10-21 15:36  悬赏 25  发布者:w78231……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父亲是湖南岳阳市一名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被一精神病人(流浪精神病人)严重打伤(构成二级伤残)。住院费用是单位承担的(单位用的父亲自己买的城镇医疗保险)现在的情况是因为父亲超过了工伤认定年龄,工伤认定书下达不了,找环卫局领导说要工伤认定书才给予赔偿。请问我现在该走什么途径进行赔偿事宜!在此,谢谢给位律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1 22:31
你好,申请工伤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0-21 15:38
你好,如果是精神病人,具体要看是不是间接性的,如果是,那么涉及故意伤害罪,可以要求其法定监护人赔偿,如果找不到,那么可以走工伤程序,但是需要申请工伤鉴定。
我的补充: 2013-10-21 15:39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未包括伤残赔偿项目):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 定数额。包括你 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 医 药费、住院费、 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 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 身 体尽快康复而购 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 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照 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 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 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 费 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 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 等级、受害 人户籍地或 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 础 计算。按 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如果达到伤残等级,你也可以要求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我的补充: 2013-10-21 15:40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1年。
我的补充: 2013-10-21 15:40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我的补充: 2013-10-21 15:40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0-21 15:38
没超过55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只能向大人者的监护人索赔。
1,首先报警,保留对方对你有人身伤害行为的证据。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0-21 15:41
认定不了,直接申请仲裁
追问: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

回答:

持不予受理通知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0-21 15:46
55周岁都可以要求认定工伤了,如已超过可以向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或你父亲所在单位要求索赔,最好到律所面对面做个完整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0-21 15:50
可以要求单位按照雇工受伤赔偿。
追问:

需要些什么材料呢?

回答:

需要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时间工作地点被打的证明。

回复时间: 2013-10-21 16:00
认定不了工伤的话可以尝试走雇佣关系
追问:

需要些什么材料呢?怎么走雇佣关系?

回复时间: 2013-10-21 16:01
你好,1、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2、可以要求侵权人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具体事项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0-21 16:25
可以尝试走雇佣关系
回复时间: 2013-10-21 16:43
可以要求加害人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0-21 16:43
报警,确认打人事实。其次,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打人者在打人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请求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0-21 17:07
你父亲有俩个维权方式 可以则一而用

    1、走工伤  要求单位走保险报销    按照程序去走   先做工伤认定  后去劳动能力鉴定  确定赔偿数额 后走保险理赔  

     2 可以直接起诉 打人者 以侵权为由 起诉 也是可以的  一样不少获赔

     有疑问 需要帮忙 随时联系
回复时间: 2013-10-21 18:02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河南郑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1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564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011
江西 赣州
人气:1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