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蒙彦军  朱学田  罗雨晴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婚后买房产权登记

辽宁 10-23 10:41  悬赏 25  发布者:ypf944…… 给我留言  回答:(7)
结婚后 女方父母全资给女儿购买房产 购房协议 收据签女方母亲名 现在要签正式合同 改为女儿名字 可是房产登记要求必须写夫妻双方名字 要不就让男方签字放弃 男方不肯 应给怎么办
问题补充:
我母亲想办赠与我 可是签合同说夫妻是一个整体 要么离婚 要么他签字放弃 不然必须写夫妻双方名字 如果写双方名字 我母亲公证赠与我还有效么 我母亲办理公证 需要男方签字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3 10:49
可以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3-10-23 10:42
可以只写女方一人的名字。
回复时间: 2013-10-23 10:43
房产部门没有道理。
回复时间: 2013-10-23 10:44
那你们就以自己的名义买房就可以了。而且现只写女方一人姓名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10-23 10:56
你好,可以只写一方名字的
回复时间: 2013-10-23 11:06
你好,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后你母亲已无权赠予,因她不是产权人。
回复时间: 2013-10-23 15:43
您好,可以直接将房屋登记在您的名下,视为对您个人的赠与,与您丈夫无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04
山东 临沂
人气:249471
江苏 南京
人气:150472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02
陕西 西安
人气:583541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7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