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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厂房装修,工人作业过程中摔落致残,我所需承担的责任

江苏-徐州 10-23 11:17  悬赏 0  发布者:alsky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作为装潢公司(乙方)承接一家工厂(甲方)的厂房装修,并将其中的水电工程介绍给一水电承包商,我并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后该水电承包商雇佣的其中一名工人在作业过程中未按照作业要求严格施工,不慎从扶梯上摔下,造成下半身瘫痪致残,该水电承包商财务独立,发票独立,但是决算的资质是我装潢公司的资质,现该工人将该承包商作为第一被告,我装潢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负连带责任),索赔人民币八十五万元,此前该承包商已付医疗费二十多万元,我想知道我在此次事件中说附有的责任,法院应该判承担多大的责任,此次事件中的工厂方(甲方)有没有连带的责任,我要赔偿多少,多谢,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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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24 10:55
既然是连带责任,就是工人既可以向你要求全部赔款,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赔款
不过你可以起诉水电承包商,要求法院确认你们对此过错中的比例,你多赔偿的部分,可以向承包商追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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