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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提供病历的过错认定

北京-东城区 10-23 11:33  悬赏 0  发布者:医疗2013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医疗纠纷一案,在住院期间,有两起手术,本人认为与损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医院方承认手术事实,但未能提供相关病历。本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法院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学会以  “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为由,(即医院提供病历不全)终止鉴定。鉴定材料退回法院。

根据《侵权责任法》专设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病历资料”

是否可以认定医院有过错,承担100%责任。?
问题补充:
谢谢回复.

请问法院在没有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认定医院的过错?多少过错?
法院是否有权利要求再进行司法鉴定?在没有病历的情况下,司法鉴定能做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3 13:08
你好,可以认定医院有过错。
回复时间: 2013-10-23 13:15
你好,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责任,要求赔偿。您可以先与医院就医疗事故的确认和赔偿处理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交诊断书和有关病历资料申请鉴定。经技术鉴定为医疗事故后,可申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赔偿调解和处理,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或者您的家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结论不服,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能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天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直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终局鉴定结论。如果您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无异议或者虽然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只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侵权案件审理。
我的补充: 2013-10-23 13:16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回复时间: 2013-10-23 13:48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回复时间: 2013-10-23 15:43
你好,如果确实如你所说,医院确实存在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可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回复时间: 2013-10-23 19:12
无鉴定结论较难。
我专打医疗侵权案件,需要代理诉讼可联系。
回复时间: 2013-10-23 21:16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到法院起诉即可。详谈电话联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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