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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已过世,母亲还健在,想把父亲名下的房子通过公证过户到我和我弟弟名下,我已婚我弟未婚,那公证过的房

江苏-常州 10-23 11:49  悬赏 0  发布者:Wjz654…… 给我留言  回答:(8)
父亲已过世多年,没留下遗嘱,现母亲想把父亲名下的一套房公证过户给我和我弟弟,我已婚,我弟未婚,请问公证过的房子我的那部分是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补充: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规避?使其成为我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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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3 11:54
可以办理公证的
追问:

请问如何办理公证才能使其成为我个人财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23 20:49
父母指定赠与你个人单独所有。
你父亲在你登记前去世的,你所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为你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0-23 11:52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0-23 13:11
应办理继承公证。
追问:

如何办理继承公证?办理过了就成为我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回答:

如无遗嘱,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0-23 17:57
您好,属于个人财产。如需帮助,可联系
回复时间: 2013-10-23 20:58
1、如果你父亲是在你婚前过世的,那么你从你父亲继承的遗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过世的,如果没有赠与给你个人的遗嘱,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办理公证时,由于你已结婚,因此如需变更为你个人财产,你母亲和弟弟及妻子都应当写放弃继承的书面说明。

法条参考:
《继承法》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0-24 17:03
您好,父母指定赠与你个人单独所有。你父亲在你登记前去世的,你所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为你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0-25 11:09
你好,属于个人财产,如有需要,可以联系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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