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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赡养

福建-福州 10-24 14:54  悬赏 10  发布者:446714…… 给我留言  回答:(3)
在小学的时候父母离婚了,我被判给母亲。(他以前经常打我妈妈和打我,最重的一次把我妈妈的眼睛上方打出血去医院缝针,并且在没离婚之前也没有尽到抚养的责任,在外面有其他女人。)当时法律规定父亲每个月要给300元的抚养费,可是他从小学到中学都没有给,只在我高中的总共给了我2000~5000元的费用。而且在这么多年里,只在高三的时候见过一次面。(他去了外地,长期没有回来)。直到昨晚,他联系上了我们。(我已经大学毕业工作2年了,在这5年里没有联系过,更没有见过面。)昨晚他联系上了我跟我妈妈,说会回福州,还发了一条有点恐吓的短信给我妈妈(内容:别觉得没事明年回来报十年之事一了断我作废他作废一了百了)(短信里的他指的是我现在的后爸)感觉会回来找我们闹,因为他现在在外面没有稳定的工作连房子都没有,而且以前就经常动手,就跟无赖一样。而我妈妈还在原来的单位,怕他会去单位闹。我想咨询的是,这种情况下我要尽到赡养原来爸爸的义务吗?什么样的情况下要赡养?可以断绝父女关系吗?之类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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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24 15:35
是不可以断绝的
追问:

那我现在有义务要给钱给他吗?原来他也没有做到法律判的要给我每个月300元的费用。

追问:

那我现在有义务给他钱吗?因为他原来没有做到法律判的每个月300元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10-24 16:51
不可以断绝血缘关系的
回复时间: 2013-10-25 09:40
不可以断绝血缘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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