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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得到应有的财产和女儿的抚养权

甘肃-张掖 10-24 16:14  悬赏 0  发布者:法律咨询啊啊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和老公结婚已有十年,现在关系不协调,打算离婚,我们共有男女孩子,我想拥有女孩的抚养权,和得到一些应有的财产,请问有可能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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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4 16:17
抚养权可以争取,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追问:

一般女方法院能给判女孩还是男孩,有没有男女孩不给判的可能性。

回答:

这个是不分性别的,你可以要求法院把女孩抚养权判给你。

追问:

如果男方一个都不给我该怎么办

回答:

一般两个孩子法院会判给一方一个的

追问:

我前两个月就起诉了至今法院还没有得到重视,我怀疑男方是否贿赂法院领导

回答:

法院如果立案了一般会给你传票,建议去法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0-24 16:27
可以协议离婚约定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如果孩子大约十岁抚养权的归属是要征求孩子意见的,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其次还要结合双方的经济条件以及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考虑抚养权。婚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都无过错,一般平均分配
追问:

我和老公结婚已有十年,现在关系不协调,打算离婚,我们共有男女孩子偶,男孩已有七岁,女孩以上四年级。我想拥有男女孩的抚养权,和得到一些应有的财产,请问有可能性吗?我觉得男方只有光棍爹没有妈,我觉得他们没有 抚养能力。

回答:

原则上应该是一人一个孩子的。财产你可以获得你应得的那份。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追问:

我前两个月就起诉了至今法院还没有得到重视,我怀疑男方是否贿赂法院领导

回答:

如果立案就等待吧

回复时间: 2013-10-24 16:29
二个小孩应一人一个,共同财产应均分。
回复时间: 2013-10-24 16:32
完全有可能。最好先协商。
回复时间: 2013-10-24 16:40
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要求孩子抚养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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