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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满,公司不给转正

广东-广州 10-25 09:53  悬赏 0  发布者:ziseji…… 给我留言  回答:(5)
广东某大型上市公司,6个月试用期已满,已签劳动合同,公司转正流程停滞不给审批,人事部门未给任何说法,也没有让我离职。请问是否可视为我已转正,如果我要离开公司,是否可以要求补偿,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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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5 10:06
可以主张的
回复时间: 2013-10-25 10:17
如果你自己离开公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3-10-25 09:57
试用期已满公司未明确说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仍继续上班的,视为已经转正。如果你自己离开公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试用期满后还是发放的试用期工资,可以要求享受正式的工资待遇。
回复时间: 2013-10-25 09:58
有的公司根据个人情况试用期可能是会延期的
回复时间: 2013-10-25 10:06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个条款,不是一个独立的合同,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期限。
2、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常解除为提前三十日通知。
3、经济补偿的标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补偿;6个月以下的,用人单位按半年的标准给予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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