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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两对双胞胎,共四个孩子,为什么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待遇?

河南-郑州 10-25 13:33  悬赏 10  发布者:老白姓217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中牟县九龙镇后张庄村民,2007年生一对双胞胎,2012年2月又意外生了一对龙凤胎,当时计生办按二胎让我们缴纳的社会抚养费。2012年3月我村开始拆迁,当时四个孩子都扣除了房屋安置款(每人3万元),以后安置的时候每个可分到60平方的住房(签有拆迁合同),并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过度费(2013年元月-9月过度费一直未发)。2013年9月中牟县九龙镇被划规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到开发区后,开发区说我们是四个孩子,其中两个孩子不能享受发放的过度费和安置房。我想问一下,开发区这么做有没什么法律依据?我的两对双胞胎能不能要求补发所欠的过度费及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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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5 14:37
你好,开发区没有法律依据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10-26 11:06
依照合同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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