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陈皓元  罗雨晴  李仁红  
已解决问题

解除领养关系

 10-26 19:32  悬赏 5  发布者:黄小丰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龙岩 回答:(2)
解除关系原因;因养子会殴打养父母及家人、还因读书区间打人因入狱一年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辽宁-大连]
  • 柴海艳律师
  • 电话:15504958856  13309851933
  • 82670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26日 19时38分
请参考我国《收养法》的规定,不知道你们是符合哪一条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追问:

应该属于第二十七条、养子是一出生就拿来领养的现在是成年人了。最近因为拆迁养子一直叫养父母签字说要拿着钱回他的生父母哪里去了、还说不会赡养、养父母的。

回答:

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并且要求支付这些年养父母支付的抚养费。

追问:

你好那这样要先通过地方上的法院上诉吗、因为我家那里的法院不敢接手、这样要怎么上诉啊。

回答:

如果需要打官司诉讼,我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不仅仅是解除收养关系的问题,你还可以要求返还这些年的抚养费,还有整个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问题。

只要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必须受理,如果法院不受理,应该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你们还可以上诉。

追问:

你好;柴海艳律师你是那里的、我是否可以委托你呢、、

回答:

太远了,我是大连的,建议在本地找律师。

追问:

嗯好的谢谢你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6 19:33
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诉讼。
追问:

你好那这要在哪里诉讼啊是在龙岩的法院还是地方上的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91
陕西 西安
人气:583168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90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84
浙江 杭州
人气:442853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