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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单位代建设单位采购材料的事宜

福建-漳州 09-14 15:52  悬赏 0  发布者:弘利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
我是施工企业会计,我单位在当地总承包建设单位的工程。与建设单位共签定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建筑安装合同、一份是材料采购合同。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提供材料时,要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一点我方已提供增值税发票。现在当地税务机关要求我施工单位,同时缴纳这部分材料的营业税,我感到很困惑?不知道是否合理?再者,当地税务机关出台了一份文件,所有的施工企业在当地开建安发票时,都得缴纳开票额的0.5%的个人所得税,我单位是国有大型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健全,我提出,我单位可以办理查帐征收,可是当地税务机关以文件规定为由拒绝我放办理查帐征收.我很困惑。请您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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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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