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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汽车财产争议问题

 09-14 20:00  悬赏 5  发布者:vicki_……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7)
2004年我爸购买的汽车一辆13万元,2009年我结婚后,于2010年5月过户给我,我们现在要离婚,女方要分这车,听说这车算婚后财产。如果我现在和我父亲补一个赠与协议可以将其变为我的个人财产吗?
两个人写协议法律承认吗?还需要去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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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9月15日 10时49分
你好,如果有赠与协议,即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最好进行公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4 20:10
如果当时没有表明赠与给你个人,在法律上来讲,赠与已经成立,现在再写赠于你个人显然不会被法律承认。
建议谨慎行事。
回复时间: 2010-09-14 20:27
不能补赠与协议了
回复时间: 2010-09-14 20:28
应以赠与当时约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0-09-14 20:28
后补的协议不具有效力
回复时间: 2010-09-15 10:03
应以当时约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0-09-15 10:44
当时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是个人,原则上属于赠与夫妻二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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