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王远洋  龙宇涛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土地问题

吉林-吉林 10-30 14:37  悬赏 10  发布者:zhangc……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有官司,想请教一下您。对方有土地证,我家没有证,地也没种,但1982年分地时,就有我家口粮地。去土地仲裁,我家胜诉。对方诉讼到区法院,我家败,但没有撤消仲裁字样。我家不服,上诉市中院。中院认定事实不清撤消一审,要求重审。区法院重审,认为本案不属于民事诉讼,驳回原告(对方)的起诉。我是不是胜了!现在已申请法院执行,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终止了。怎么办?东西都在执行局局长手里扣着就是不执行。有法律条文约束他们吗?
注: 
如不服本裁决,可在仲裁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对方起诉,裁决书就无效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30 15:59
你好,既然一审判决已经驳回原告起诉,那么土地仲裁裁决就是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应给你们执行,如果法官推脱可以向其上级领导反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福建莆田
江苏无锡
广东东莞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福建福州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898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