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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被单位非法变卖

湖南-湘西 10-31 18:16  悬赏 0  发布者:pengji……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你好,我是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高峰村高峰组的村民代表,1982年实行农村承包责任制,在湖南省永顺县城区有1.2亩耕地分给高峰村集体所有,我们村有好几个小组,其中有8分耕地归我们村的另一个组,有4分耕地归我们小组(高峰组)这1.2亩耕地本来是租给县科协暂时使用,现县科协以400多万将这1.2亩地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房,由于有8分地是我们村另一个小组的,又因为他们那个组在官场有熟人疏通关系,所以那8分地就以300万元的价格归还给农民,打到农民的粮食卡上,因为我们高峰组的人几乎所有村民的文化程度都不是很高,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社会关系,所以那4分地理应是有100多万补偿给我们这个小组村民的,但是现在我们不知道怎么办?怎么维权?用什么途径才能要回应该归我们组村民的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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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31 18:22
仲裁或诉讼
回复时间: 2013-10-31 19:42
作侵权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0-31 20:30
县科协无权买卖土地,你们有权收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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