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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

陕西 11-03 12:06  悬赏 0  发布者:师安安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跟男朋友要结婚,他家付首付,婚后贷款由我们夫妻二人还,而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以后我们离婚我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这套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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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1-03 12:27
无权,但有权在离婚时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1-03 12:08
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所还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1-03 12:27
该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所还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1-03 12:33
你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但有权在离婚时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1-03 12:54
不可以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3-11-15 23:49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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