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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

浙江-杭州 11-04 12:58  悬赏 0  发布者:502242……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能得到那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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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4 13:11
看你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3-11-04 14:35
医药费误工费等,具体看是否有伤残等等情况
回复时间: 2013-11-04 13:00
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13-11-04 13:01
你的实际损失。具体要看案件
回复时间: 2013-11-04 13:07
解答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综上,目前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虽然解决了部分生效判决的执行力,但是,存在争议很大,至于如何能充分维权,建议找专业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1-04 13:36
有哪些损失,就主张哪些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1-04 14:11
你给出的信息太少,不能给你具体分析。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3-11-04 14:55
建议您委托律师帮您办理,因为有些案件在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这样结果会更有利于被害人。
回复时间: 2013-11-04 16:41
赔偿你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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