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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天津-河东区 11-04 16:30  悬赏 0  发布者:lisa55…… 给我留言  回答:(8)
有一套四室公产房,有两间是在我名下,有两间是在父亲名下,但现在父亲过世了,在过世之前一直由我和媳妇孩子与父亲居住在一起,我还有一姐一哥想争房子,他们现在想要卖了房子分钱,可是我知道公产房没有继承权,只有承租权,而且我们是第一承租人,他们如果要向法律起诉我们会是用什么理由呢?还是无权起诉我们呢?主要想补偿他们一点,但他们要得太多,我无法承受得了,所以请问律师维持原状吗?还有我的房本和户口薄也让他们收走了,想先礼后兵,后再起诉他们要过来可以吗?我有权起诉他们要回我的东西户口薄和房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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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4 21:26
可以先发律师函
回复时间: 2013-11-04 17:08
可以起诉要求户口本和房本。
回复时间: 2013-11-04 17:16
原承租人过世,其配偶、父母、子女有同等继续承租权。你的继续承租权与其他兄弟姐妹是一样的,不存在你是第一承租人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3-11-05 09:11
原承租人过世,其配偶、父母、子女有同等继续承租权。你的继续承租权与其他兄弟姐妹是一样的,不存在你是第一承租人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3-11-05 11:24
协商不成可起诉。一是起诉要求户口本和房本。一是起诉继续承租,由法院判决谁来承租和补偿他人。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3-11-05 14:40
原承租人过世,其配偶父母子女有承租权,但需要协商一致并公证方可变更
回复时间: 2013-11-05 15:20
你父亲的两间房,你们三人均有承租权。
回复时间: 2013-11-07 21:56
你可以补办户口本,需要所有户口本上的人的身份证,到户籍人口中心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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