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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投诉没门,谁能帮得到我呢,请多多指教。

广东-惠州 11-05 12:51  悬赏 20  发布者:189247…… 给我留言  回答:(2)
申诉书
申诉方:苏创   电话18924749631
诉控方:金易达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有强 电话18923278558           申诉事由:买一套餐台不合格地下加工厂,没合格证,没说明书,  1、对被诉控方涉嫌诈骗的行为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责令被申诉方分别归还而申诉方的餐台款。                                                      事实与理由:
1  .. 2013年6月17日,申诉方苏创在网上打开网面看上佛山市金易达家具有限公司的餐台,内有厂址.商场,厂楼房,自建3000多平方,申诉方苏创就看中一套餐台,就拨电话给厂方老板李有强,咨询过餐台价格为4800元一套,后申诉方苏创再三考虑,此公司有可靠性,自有厂房,自有商场。
2.汇款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   收款人为李有强农行账号为6228481453164904518
3.2013年6月20日星平货运站的人致电话说餐台已到货,于是本人到星平货运站验货时发现货物外包装简陋,并且没有厂址.电话号码.合格证等相关信息。
4.打开包装检查时发现无说明书,发现这些情况后,本人拒绝签收,致电厂方负责人李有强要求退款,厂方负责人李有强坚决不同意退款,说:“顾客购买的产品,一经售出,无论出现任何问题都不可能退款。”申诉人苏创发现被诉控方李有强在网上利用其厂址.商场自产自消来诈骗消费者,故意诈骗申诉人,可见其非法占有申诉方钱财且拒不归还的事实。
5.被诉控方李有强、反而借助网上称自产自消诈骗邪恶的犯罪手段伸向消费者,实属天理难容,如不加严惩,必将严重影响人民队伍的纯洁性,人民的合法权益也难得保障。被诉控方李有强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申诉方特请求贵局依法立案,查处被诉控方的犯罪行为,期盼法律的神圣之剑能够对被诉控方李有强予以严惩,依法应依法追究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并责令其退还尚未偿还的餐台款,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消费交易。
尊敬的国家工商部门质监部门通过相关的程序协助本人。此致
申诉人:苏创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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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5 14:59
什么事你说清楚点
回复时间: 2013-11-05 23:07
您好,要说清楚问题,一般合同纠纷可以其直接起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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