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申维丰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  
已解决问题

离婚问题

 09-17 07:56  悬赏 0  发布者:白云00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厦门 回答:(2)
男女双方在今年4月份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登记结婚,那时女方已怀孕一个月左右。自从登记结婚后,男方一直不管不问,没有任何生活费,连通电话甚至短信都没有,甚至到8月份还自己到女方家写了一张,他要放弃这个孩子。此时已经是五个月的胎儿了。女方舍不得放弃这个孩子,把这孩子留了下来,由于那时身体的不适应的地方很多。把这件事情给放一边,现在真的想把这件事情解决了。男方常年呆厦门工作,不知道厦门法院能否接受办理此事。麻烦哪位好心的厦门律师帮帮忙!还有要处理这件事情我需要准备些什么麻烦指点,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9月17日 08时08分
可以起诉离婚,男方在厦门居住超过一年的(当然需要相关证据证明),应在厦门起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提醒。但是相关证据我没办法拿到实质上的东西。只是自己知道。没有书面的怎么办呢?这方面律师有办法帮忙取证到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7 08:09
你你这种情况,建议委托律师直接处理。
评论者:陈福猛律师
时间:2010-09-17 09:40
1、首先考虑是否离婚。

2、诉讼离婚,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起诉;

3、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在厦门连续居住满一年,属于经常居住地,可以在厦门起诉离婚。

——厦门离婚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87
陕西 西安
人气:173057
山东 菏泽
人气:2096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