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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江西-吉安 11-10 19:32  悬赏 0  发布者:ou1181……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表妹在11月6日吉安县医院进行颈部嚷肿手术中,主刀医生不慎将通往脑部的一根血管割断。当时是上午10点左右,医院立即请求南昌省级医院派专家来县医院进行血管连接手术。专家在下午3时到达,手术下午5点半结束。我表妹在手术室呆了近8个小时之多。现在请求咨询1.这次手术是不是属医疗事故?
2.血管是否接好有何证明?是否凭医生的话?如何检验?
3.表妹不到30岁,所接血管是否对今后有影响?
4.手术中所用费能否全由医院承担?
5.家属通过什么行式向医院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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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0 19:37
这样的事要先鉴定的
回复时间: 2013-11-10 19:58
这样的事要先鉴定的
回复时间: 2013-11-10 20:30
是不是医疗事故要向卫生局申请鉴定才知道。是否接好,也可以由他们判断。这肯定对你表妹有影响的。如果属于医疗事故,不仅手术费医院承担,而且医院还要对你们进行赔偿。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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