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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益归属问题

吉林-吉林 11-11 14:03  悬赏 20  发布者:hdj666……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
    我在1999年的时候给母亲(父亲已去世)买了一套房子,母亲独自居住至今。2013年1月,由于我的妹妹(已婚并有一子),生活困难需要贷款,鉴于亲姐妹的关系,我就将此房通过买卖交易的程序(实际上她没出钱)改为我妹妹的名字,实际上还是我母亲居住。她现在以此房作为抵押,贷了款,期限10年。
    为防止以后发生房屋权益纠纷,保证我对此房屋的绝对所有权,我现在这样做是否可以避免纠纷或者是否有法律效力?
    1、我家兄妹五个(均已成家),都知道这件事。我和我妹妹写一份协议,写明:此房子为我所有,在我妹妹贷款期间不准买卖,贷款期满之后,将房屋更名为我;然后让我母亲和其他兄妹三人都在此协议上签字,作为证明人。
    2、我母亲现已75岁,她写一份遗嘱,写明:此房虽然名为我妹妹,但所有权实际归我。
    真诚地请教您,敬请您回复,谢谢!
问题补充:
如果去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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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1 14:12
建议到公证处公证或请律师见证,但房屋所有权人是你妹,只能是借贷关系。
追问:

请问:公证后就有法律效力了吗?借贷关系是什么意思?
谢谢!

回复时间: 2013-11-11 14:22
你好,可以的,但是对内有效,对外无效的。。。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11-11 16:43
你与妹妹签订的合同有效、你母亲写的遗嘱有效,但是都不能对抗你妹妹对外转让房屋的行为。
追问:

律师您好,那我可不可以拿着协议去公证呢?公证之后就有法律效力了吧?
谢谢您!

回答:

合同有效,但不具有物权效力,物权以登记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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