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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赡养问题

 11-11 14:47  悬赏 0  发布者:xmf352……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宁德 回答:(6)
我公公有两个儿子,原来是住在福安,2010年去福州大儿子家住了三年,2013年11月初公公婆婆想回福安住,大儿子就让两老人写了字据,说是从此两老人的生老病死都将以他无关。我公公婆婆就写了这字据,请问这字据具有法律效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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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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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11月11日 15时00分
没有法律效力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1 14:54
这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1-11 14:56
你好!该字据无法律效力,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该义务无法用协议排除。
回复时间: 2013-11-11 15:20
您好,没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3-11-11 16:24
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无效。
回复时间: 2013-11-11 20:32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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