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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及抚养

江苏-苏州 09-17 15:44  悬赏 15  发布者:AGu9704 回答:(2)
你好,我结婚四年了,有一个三岁儿子,一个月前我老公提出离婚,现在要我签字,房屋是婚前他买的,付的首期,后是贷款的,现在因拖欠贷款,他要把房主转到我名下,而他来还钱,我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还说如果我结婚就以市场房价给我三分之一,房子也是他的,孩子给他,我该相信他吗?他说的协议能生效吗,我是不是就一无所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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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苏州]
  • 陈磊律师 VIP
  • 电话:1377195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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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9-18 13:31
婚后所还贷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
回复时间: 2010-09-17 17:08
可以通过协议对财产、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协议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是生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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