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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协议

河北-廊坊 11-14 10:30  悬赏 0  发布者:严铁梅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一辆自行车相撞,当天晚上我们都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也切了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只是擦伤,第二天我就切了保险公司验伤赔偿医疗费用,保险公司陪了七百,我们自己垫付,当时我们就给了,还写了收据,自行车的钱我们还没协商好,保险公司是赔偿他们三百,他们不愿意就要求我们赔偿他们一千,要不给他买个新的自行车,我们拒绝这样的赔偿,只给他们七百,请问我们可不可以现在就把自行车的发票拿到保险公司去要求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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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4 10:31
这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11-14 10:32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11-14 10:38
可以理赔。
回复时间: 2013-11-14 10:48
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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