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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坑事件

北京-海淀区 11-14 12:02  悬赏 0  发布者:茗夏夏夏 给我留言  回答:(5)
11.11到中关村买手机,看到一家店,店面挺正规,趁着双十一还搞活动,就进去看了一下。结果发现还挺便宜,iPhone4S也就两千四百多,iPhone5才三千多一点。由于是双十一,我也没有多想。在和同学商量过后决定买iPhone4S,于是就去前台交钱,先交了1500.回来后店员告诉我这手机是合约机,每月最低消费240.我当时就傻眼了,这不是坑爹呢么!我们让店员退钱,店员不退。然后我们报警,警察说这事儿不归他们管;我们又找工商管理局,他们也说自己不管这事儿。我也就是一名学生,我想知道怎么做才能让他们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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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4 12:45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1-14 14:47
你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示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1-14 14:55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以欺诈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回复时间: 2013-11-14 15:11
你好,可以向消协投诉,不过类似这种问题,与商家协商解决为好。
回复时间: 2013-11-14 15:12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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