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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问题

北京 11-14 20:52  悬赏 0  发布者:113024…… 给我留言  回答:(12)
孩子抚养问题,我有一女儿,7周岁,一直是我带大的,现闹离婚,分居期间孩子和我在外面打工生活,由于过年时 我让父母把孩子接到老家过年,我丈夫听说孩子在我家,便带着他母亲去我家骗我父母说 把孩子接回去 过个年,初六就给送到我家,之后不见送,我爸去接,他家人把孩子藏起来了,没办法,和孩子分开了,现在我够6个月二次起诉离婚,要回孩子,可是法院说孩子只能判给男方,由于开庭时我母亲打听到孩子在的学校,去见了孩子,孩子说,奶奶和大姑打她,吃不下饭打,哭着要妈妈也打,弟弟打了她也不能说,不然大姑就打她,因为我们没有房子,分居后孩子就在他姐家,他姐刚离婚不久,带着一孩子,我婆婆就带着我女儿在他姐家住,我女儿说,有时候哭着要妈妈,她奶奶和姑姑就把她关到地下室,由于他家重男轻女,我想知道,为什么我作为母亲,法院不给我抚养孩子的权利,我想要回孩子,请问,我得需要什么条件?孩子说不想在他家生活,但是他死活不给,我该怎么办?他一直跑长途车,回家的时间很少,她父母不识字,还要照顾他姐的孩子,对我女儿的学习也没人辅导,我在外地打工,月收入2千,我有争取孩子的资格吗?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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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4 20:55
您好,可以的,根据您的描述。
回复时间: 2013-11-14 21:33
你好,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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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90112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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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1-14 23:43
您好!

(一)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1-14 20:56
您有权抚养孩子。先把孩子接到身边,再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孩子在哪方,抚养权更容易判给哪方。
追问:

我根本接不到孩子,学校不让我接走,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都在我丈夫手里,我不能耽误孩子上学啊!我在开庭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给我,可是庭长就一句话,说孩子肯定判给男方!

回答:

即使判给你了,法院也不可能帮你强制执行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3-11-14 21:08
有争取孩子的资格
回复时间: 2013-11-14 21:12
可以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3-11-14 21:17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回复时间: 2013-11-14 21:31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的。
回复时间: 2013-11-14 22:39
据你所述,你有条件抚养你的孩子,并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回复时间: 2013-11-15 08:58
关键是要掌握主动权。
回复时间: 2013-11-15 09:31
你好,你有资格争取,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1-15 09:34
可以争取抚养权,我建议您找个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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