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探视权

北京-西城区 11-15 06:53  悬赏 5  发布者:zzy122…… 给我留言  回答:(20)
离婚后,女方不给男方的孩子探视权,男方可否向法院以此为理由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5 07:23
男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的
回复时间: 2013-11-15 08:50
您好,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1-15 10:12
可向法院起诉探视权,你也有权利变更扶养权。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1-15 21:22
您好!
(一)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1-15 07:03
可以起诉要求探望权
回复时间: 2013-11-15 07:08
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3-11-15 07:12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行使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3-11-15 07:37
男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探视权,另外男方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下,同时要求变更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3-11-15 08:21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变更孩子抚养权证据不足。
回复时间: 2013-11-15 08:47
你好,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11-15 08:48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或主张变更抚养关系。
回复时间: 2013-11-15 08:57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者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望权。
回复时间: 2013-11-15 08:59
你好,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3-11-15 09:31
你好,可以要求法院规定时间或者申请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回复时间: 2013-11-15 09:38
可以起诉要求探望权
回复时间: 2013-11-15 10:09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探视权。
回复时间: 2013-11-15 10:27
你好!男方有权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但需要证明女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果女方不让男方探望孩子,男方也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
回复时间: 2013-11-15 10:57
你好,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
回复时间: 2013-11-15 12:42
可以起诉主张探视权,也可以主张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1-15 19:09
你好,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广东东莞
上海徐汇区
山东淄博
湖南长沙
广东梅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633
广东 东莞
人气:386045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5264
广西 柳州
人气:7114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