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龙宇涛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辞退补偿

北京 09-18 15:50  悬赏 15  发布者:bvw232 回答:(5)
我于08年9月在某艺校工作,担任班主任,学校在09年8月与我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今年10年7月6号,学校放假,,学校通知辞退我,我们平时是24小时在校工作,学校给我担保时有假期是指寒假暑假工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应补偿我多少工资,学校原来决定工资只给我结算到7月,后来我再打电话他们说要在校务会研究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004积分
回复时间: 2010-09-18 16:00
应把假期工资把计入。
回复时间: 2010-09-18 16:48
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0-09-18 18:21
可以给予你两个月工资标准的劳动赔偿金
同时假期的工资应当给你计算在内
回复时间: 2010-09-18 18:41
你所签的劳动合同还未到期,你可要求学校继续履行合同,如不成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主张第工作一年多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你的情况可要求补偿两个月的工资,因为学校有寒假暑假,老师在假期是有工资 的,你可以主张这一学期的工作已完成,假期学校应发给工资,主张工资结算到8月31日。
回复时间: 2010-09-18 20:01
可要求支付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江西南昌市
安徽合肥
广东广州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596
湖南 长沙
人气:546805
重庆 江北
人气:1128
江苏 无锡
人气:51522
江西 南昌市
人气:14308
安徽 合肥
人气:28389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