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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贷款房产婚后要求加女方名字

四川-成都 11-16 20:00  悬赏 0  发布者:louisz……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2013年4月份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我父母帮我首付了半分之五十,剩下部分由我自己用商业贷款的形式按揭还贷。我于2013年11月和女友领了结婚证,现在是我们夫妻共同还贷,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假如以后有了纠纷,这套房应该如何划分?含首付款在内的所有是否为一人一半。如果是的话,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希望尽快得到你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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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6 20:04
你好,加名字后属于共同房产。你们可以就首付的钱给你父母打一份借条。这样以后即使有问题,首付也是除开的。
追问:

谢谢。还有一个问题,房子是期房,房产证现在还没拿到,是不是到时候拿房产证的时候必须加上两个人名字,因为按道理来说现在的按揭部分应该视为两个人共同财产

回答:

按揭房没有还清贷款时是很难加名字的,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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