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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在现场划分,还是将车拖到交警队划分?

河北-保定 11-16 22:19  悬赏 0  发布者:FUHAIF……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骑电动三轮车在乡村小路上行走,在遇到一个直角转弯路口时,迎面过来过来一辆面包车,由于乡村道路教窄,我的三轮车将面包车门刮花,面包车主报警后,交警过来说如要出具责任认定需要将双方的车拖到交警队进行认定,拖车及停车费用由双方承担,我想请问交警不能现场进行责任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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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7 13:20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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