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龙宇涛  高洪祥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人车事故

重庆 11-17 00:08  悬赏 0  发布者:林119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司机),在9月份车库出口,转弯处由于视线受阻,致一年亲妇女膝盖受伤,(当时对方走的是机动车道,而且是城市双车道,由于边上还停有车所以对方走的是靠中间的车道)当时情况并不严重,而且对方也能走路,表面也无伤痕,对方就把我的车牌用手机拍下,本人也是对交强保险不是很清楚,加上问题不严重就没有打保险公司,由于时间问题,也没报警,我就立即送对方到重庆市六医院去检查,当时医生说没什么问题最多就是软组织受伤,照片的必要都没有,然后就开了200多远的药,对方声称不喜欢吃药,时候我再三叮嘱对方晚上千万千万不要洗澡(我是上过当的,当时读高中时打篮球另外一个同学吧我软组织撞伤,当时问题并不大,还可以继续打篮球,就因为放学回寝室洗澡,结果脚就肿了,结果住院8天才好),但是她回家过后就洗澡了,我问了是不是洗澡了,她也明确的回答我说她洗澡了的。然后没过两天就给我打电话说不舒服要去医院看,我也没发觉什么,就陪她去了结果当天照片加药费共用了496元。又过了段时间,因为我工作忙请假公司也不好请假,她让我去医院陪她看病我就没去,后来又天打电话她问我要3500元的药费和工资,我想咨询下,像她这样的情况算不算是二次伤害,第一次到医院医生明确表示没什么问题,如果不是二次伤害,我接下来怎么做,如果是二次伤害我是否还有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山东聊城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天津河西区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003
辽宁 锦州
人气:441410
山东 聊城
人气:200303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480
安徽 合肥
人气:283120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8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