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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起诉离婚

 11-17 14:52  悬赏 15  发布者:sukiam……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5)
我一个朋友她跟她老公是2010年3月办理离婚结婚证的,因为男方家里人管的太多,经常又矛盾吵架,双方缺乏了解,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由于她老公不认得字,头脑有点问题跟平常人不一样,但平时的生活都能自理,没有什么的经济来源,到了民政办理离婚,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跟她说:“像她老公这样情况在民政不能办理离婚,要她到法院办理,之后,我这位朋友2013年11月1日到法院起诉离婚,去法院立案庭提交所有的资料,也接受了所有资料,立案的工作人员只给回当时她提交证据清单的复印件,告知当事人等法院通知,进行第一次的调解,但法院没有向当事人开据任何的立案通知书,也没有通知当事人什么时候开庭,像她这样情况是不是法院已经受理了本案件了?他们双方都已经分居2年多,分居2年以上这一点可不可以作为他们夫妻两个人感情破裂的证据,是不是法院到时候直接就可以判决离婚?他们双方都没有孩子也没有财产分割,是不是这种案子开庭一次就能判决离婚?诉讼费用是开庭交还是案件结算后才交的?还要提交其他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
    希望各位律师可以回答我提出的所有问题,或者有其他的法律意见给予我这位朋友,能帮助她解决所有的问题,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17日 14时56分
要在起诉时交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7 15:02
问题较多,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1-17 15:04
1、法院已经受理了她的案件;
2、可以做为他们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如果法院认为他们的感情确已破裂且没有合好的可能就会判决离婚;
3、诉讼费用会在开庭前要求缴纳的
回复时间: 2013-11-17 15:12
分居两年以上的话,一般一次性就可以离婚成功,如果不懂操作可以找律师代理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回复时间: 2013-11-17 16:53
这种情况判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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