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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水龙头漏水,造成用水量很大的问题

湖南-长沙 11-17 16:56  悬赏 0  发布者:lydleg…… 给我留言  回答:(2)
房子交房还未到一年,房子是租给别人住的。
问题:大概在出租了半年左右,自来水公司说水费未交且欠费较多。才发现房子的水表用水量很大,每两个月一百吨左右。自来水公司是每2个月抄一次表,然后把费用清单放在物业(交费与物业不发生关系),后来自来水公司来查了,是一个水龙头有问题,租客没有发现。
请问:一、这种情况开发商有没有责任?
      二、自来水公司是否有责任,未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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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7 17:38
有责任。
追问:

先谢谢。
请问是都有责任,还是哪一方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1-18 11:58
开发商因提供质量产品应承担责任,很难追究自来水公司责任。
追问:

先谢谢。
当时收房时没有发现问题,问题是收房后出现的,可以找开发商的责任是吧?

回答:

可以在合同约定质量保证期内主张,未约定质量保证期的,可在收房后两年内主张。

追问:

您好,请问:您说的“可在收房后两年内主张。”依据的是什么?
有这个依据我就可以找开发商了。

回答:

交房算是交付房子给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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