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工程建筑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已解决问题

经济

 09-19 13:43  悬赏 25  发布者:我是一只狼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5)
你好:本人在今年3月15日进入浙江亚厦长沙分公司工作
在3月30日至6月8日,受公司授权在河南洛阳龙门火车站从事现场施工工作,但在此期间公司给过我17000元作为工程费用。就在6月6日收到家中来电,必须在回家处理事情,回到公司请假的时候被公司给辞退;所有工程费用至今没和公司办手续,但是公司也欠我37天工资没给。请问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
谢谢!
问题补充:
谢谢各位给我的留言
下面我还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1、我的工程费用发票已经交给公司,按我的算法把我37天工资扣除,我可能还要退还公司1200元左右;但是因为我现在人不在公司所在地,公司确要求我马上回去办理相关手续,不然就会起诉我,请问公司能以什么样的罪名起诉我呢?
2、如果我现在马上回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我能不能以拖欠工资为理由向公司索赔呢?
3、有哪位律师愿意去给本人向公司要求索赔的呢?(13507425644.谢晓)
再次谢谢各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9月19日 13时46分
公司做法严重违法
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予劳动赔偿金等各项费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9 13:47
建议及时与单位结算为好。工作你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0-09-19 16:40
公司做法不合理啊
回复时间: 2010-09-19 16:48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0-09-19 20:59
建议你应该与公司办理好工程费手续,劳动纠纷另行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金华
北京海淀区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莆田
广西南宁
安徽合肥
河南周口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80
广东 广州
人气:3919252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723
广西 柳州
人气:704505
重庆 渝中
人气:396300
浙江 金华
人气:2225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