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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

 11-20 15:10  悬赏 0  发布者:医疗2009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西城区 回答:(19)
1.医疗纠纷,患者在庭审中提供证据,证明有两起发生两起手术,医院没有病历。现有病历中病理标本送检日期为手术前,医院在庭上承诺提供DNA检测报告。医院在庭审中拒绝出示医师执业证书。

2.患者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后,又向法院书面申请要求医院提供病历,医院只回复了一页纸,没有任何证据。回复说当天发生的都是检查不是手术。患者认为解释不成立,因为当天医嘱里没有B超检查,没有B超收费单,检查单。在医生私自手术的前一天,刚做过B超。参加手术的是大夫和主任,而B超是有专门人员的。
3.医学会以2002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要终止鉴定。根据2005年《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称医疗机构若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两个规定冲突吗?
这种情况,应怎么办?
4.医学会是否有责任向医院调取证据?
问题补充:
已经向法院交了申请,要求医院提供两起手术病历,医院没有提供。医学会以此为由终止鉴定。是否违反以下条例?
2005年《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称医疗机构若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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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21日 06时31分
医学会因此为由停止鉴定与上述规定不冲突,既然医院拒绝提供病例等相关材料,应当推定医院为过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1-21 06:51
1,医学会以2002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要终止鉴定。根据2005年《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称医疗机构若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两个规定冲突吗?
这种情况,应怎么办?

完全不冲突,恰好说明医院的医疗事故是构成的,不用鉴定了,你现在可以直接索赔,直接要求医学会出具终止鉴定的书面说明,对终止鉴定的原因详细列明,注明医院拒绝提供病例导致鉴定无法进行即可,然后你拿着这份书面说明就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了,等同于医疗事故构成。
我的补充: 2013-11-21 06:55
2,医学会是否有责任向医院调取证据?

没有这个责任。
我们国家的医疗鉴定机构都是被动受理的,与司法机关一样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医学会没有主动向医院调取证据的义务,更没有这个权利。另外,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方如果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就应当根据医学会要求提供其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没有材料鉴定根本无法完成,这个医学会肯定不会负责。简单说,医学会只管做饭,不负责材料采购,你要把米面油买全了送过去,医学会给你做成能吃的饭就可以了,你再把饭送到法院给法官吃。不买好材料那是你的问题,医学会不负责。
我的补充: 2013-11-21 06:58
3,已经向法院交了申请,要求医院提供两起手术病历,医院没有提供。医学会以此为由终止鉴定。是否违反以下条例?
2005年《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称医疗机构若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完全不违反,医学会是负责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既然材料不全,其有权终止鉴定,因为材料不够饭做不下去了。而医院拒绝提供病例这种情况法院也已经了解,法院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推定认定医院过错,医疗事故构成,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所以你这个案件进行的很顺利,根本不需要做鉴定,医疗事故目前已经构成了,你直接向医院索赔即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0 15:12
是可以申请鉴定的!
回复时间: 2013-11-20 15:15
你好,对于医疗事故,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医疗举证。
我的补充: 2013-11-20 15:15
您可以先与医院就医疗事故的确认和赔偿处理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交诊断书和有关病历资料申请鉴定。经技术鉴定为医疗事故后,可申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赔偿调解和处理,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或者您的家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结论不服,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能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天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直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终局鉴定结论。
我的补充: 2013-11-20 15:16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我的补充: 2013-11-20 15:16
建议积极申请鉴定,协商不成后直接诉讼维权。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1-20 15:16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1-20 15:21
医学会没有责任向医院调取证据,在双方对病历存在异议的情况下,医学会会选择终止鉴定。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1-20 15:29
您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1-20 15:55
医疗纠纷涉及非常繁琐,网络咨询无法解除,如果您需要。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回复时间: 2013-11-20 16:22
不冲突,医学会无义务要求医院提供证据。
回复时间: 2013-11-20 16:30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1-20 16:37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建议委托律师协助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1-20 16:40
你好,首先你可以先与医院就医疗事故的确认和赔偿处理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交诊断书和有关病历资料申请鉴定。经技术鉴定为医疗事故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3-11-20 16:49
对于医疗事故,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医疗举证。
回复时间: 2013-11-20 17:30
被告不提供相关病例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我的补充: 2013-11-20 1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回复时间: 2013-11-20 20:27
可以起诉 申请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1-20 20:50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1-20 22:51
要先经过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1-21 12:49
是的,因为没有病历或者涂改病历,医院应该承担不利的后果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1-21 16:10
医疗损害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应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简单的说,申请鉴定的应当是医疗机构,而不是患方。
   医疗机构不能提供病历资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属于专业性强,非常复杂的案件。建议患方委托专业律师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1-21 23:39
医学会终止鉴定的可直接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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