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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个家庭里的赡养、债务、权益、义务,该如何划分才能保障到每个人应有的权益,避免以后再起争执!

 11-20 15:36  悬赏 15  发布者:amy821……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达州 回答:(18)
我公公(2子,1女)去世,婆婆健在.目前老家(乡街道上)有1栋3层的楼房(房子是八十年代的,较旧,加后面的宅基地,估价:33万左右,1楼为门面(只有一间,原公婆在一楼隔了一半用做住房), 2楼分给我老公住,3楼小叔子一家住,房子后面还有一块宅基地(此地若要建房,只能从一楼门面进入,其它地方无路可通).小姑子嫁出去,因无房子,现经常在外打工,一年回家几次,每次回家住娘家,目前我们在广东贷款已买房,自09年跟我老公结婚至现在,就去年给公公奔丧回去住了十几天,其它时间,分给我们二楼的房子都是婆婆和小姑子在住(小叔子现在将一楼门面,在未跟我们商议下简单装修了,用来做生意,把婆婆弄到我们二楼住着.现在婆婆养老,我们出500,他弟出300,生病花费另计,小姑子没出赡养母亲的生活费,此费用是婆婆分配的。我们每月按时汇钱给婆婆,婆婆跟小叔子在一起住,小叔子每月是否拿出钱来,未知,也管不了.现在弟媳说,房子公公在世时说,给他一家三口的,小姑子只属于暂住.那等于把我们也赶出去了.
  老家的房子,因我老公是老大,建房时我老公出了不少钱,小姑子和小叔子,没拿什么钱,公公去年因病去逝,治疗花费十几万,当时我们就划分了出资份额,小叔子和小姑子在家照料,我们因隔得远照顾不到.所以我们出了百分之五十,给小叔子划分了百分之三十,小姑子属嫁出去的女儿,出了百分之二十(后听小姑子说,小叔子没钱,她准备买房的钱,替他垫出来付上了,具体小姑子和小叔子这钱怎么分,不清楚),公公去逝办后事,是兄弟二人出钱,没让小姑子出,我们出60%,因考虑小叔子出力多些,我们给他划分40%。
  公公去逝后,房产需要重新过户,目前还没有去办理,小叔子去房管所问过,说过户要几万元,婆婆说房产可以过户到兄弟俩人的名下,也征求过小姑子的意见她说不要家里的房子。公公生前没有立遗嘱,料理完后事后,婆婆莫名跟我们说公公生前还欠了一些银行的债,这些债公公生前从未跟我们提起过,也没有经过我们的手,婆婆说公公划给小叔子名下13000元,划给我老公名下12000元,另还欠银行50000多元,合计:80000多元,问婆婆和老公还有小叔子,他们都说不知道什么原因欠了这笔钱。
  小叔子老婆不远千里给我打电话发信息纠缠房子归属权(还打电话跟我们说房子漏雨,想让我们出钱,目前我们已在外安家,银行很多贷款需要还,压力很大,没有多余的钱投资家里根本住不上也不打算回家住的房子)属他一家三口的,我说是你一家三口的也没有关系,属于我们那份房产我可以给你们,你既然叫了我声大嫂,那我就索性送你个人情,之前父亲生病加去逝我们花了十几万,我们也不要了,只要你将母亲照顾好,我们这份房产送给你们也没有意见.但前提是,既然继承父母所有遗产,那就要还清父亲生前所有债务,加给母亲养老送终.放弃继承的一方,逢年过节给母亲寄钱还是买礼物凭各自的孝心不设限制.如果不愿意,那房子我们要,我们偿还父亲生前所有债务加母亲养老送终,再或者都不要,将房子卖了还公公生前所欠下的所有债务,余下的做婆婆养老费,婆婆爱跟哪个子女住由她自己选择.
现在婆婆不同意卖房子,让小叔子选择是他们要房子还是我们要房子时,小叔子他们又说房子维持原样不变,面对房子,我们几乎住不上,房子小叔子一家内心非常想占有,但又不想拿钱独自赡养母亲,目前三层房子就被他们占用二层,再过二年他的儿子要结婚了,到时没有房子住,要住到我们二楼或私自在后面的宅基地建房子,该怎么办?我们每月按时寄生活费,但在权益,义务,债务没弄清楚之前,非常担心孝心一场,结果房子被小叔子家占有,这钱出得非常不舒服,不是不想赡养老人。怎样将这个家庭里的赡养、债务、权益、义务,划分清楚,保障到每个人应有的权益与义务?或者能将房子和养老捆绑在一起吗,谁得母亲房产谁养老及还父亲生前的债务,这样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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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21日 06时39分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宅基地使用证或者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如果既然登记在你公婆名下,一半归你婆婆所有,一半成为公公遗产发生继承。但无论遗产如何继承,都不会影响到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1-21 07:01
1,关于遗产继承权利问题。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房屋是你公婆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归你婆婆所有,她有任意处分权,你们子女无权干涉。剩余一半原来归你公公所有,你公公去世后,因为没有遗嘱发生法定继承,由你婆婆及其三个子女按照人数平均分割。
所以目前看该房屋的状态是,你婆婆有二分之一加八分之一的份额,你老公、小叔子和小姑子分别有八分之一的份额。
所以你老公现在有权主张要求分割这八分之一,或者要求其他继承人给予相应的补偿,当然,要放弃继承也可以,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即可。
我的补充: 2013-11-21 07:04
2,关于债务的问题。
个人债务个人承担,你婆婆的债务由她个人承担,且她人目前健在,和子女无关,子女不必为其债务负责。
你公公的债务原则上也由其个人承担,公公去世后,由你公公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所以如果你公公真的对外有债务,也应当由你婆婆、小叔子、小姑子和你老公在继承遗产后,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没有继承遗产的不需要承担债务。
更何况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债务是否存在都是未知的,因为目前看只是你婆婆和小叔子在鼓吹而已,并没有债权人上门讨债或者对你们进行起诉,所以对于这样的“债务”你们可以暂时不予理睬,也许根本就不存在。
我的补充: 2013-11-21 07:08
3,关于赡养义务的问题。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1),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2),赡养费的计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所以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无论是否有财产,无论是否继承了遗产,即便什么都没有,你老公、小叔子和小姑子也应当对你婆婆尽赡养义务。他们三人在赡养义务方面都是平等的,和继承遗产债务承担这些东西都没有任何关系。
我的补充: 2013-11-21 07:13
4,关于你现在怎么办的问题。
现在你们家的实际问题都还没有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暂时可以按兵不动。
(1)房子有老太太大部分份额,要分割不现实,你们也住不成,你们的份额也是法定的跑不了,老太太去世后再提分割也不迟,小叔子要求你们维修房屋你们就当没听见,因为你们没有这个义务。房子就暂时放在那即可,等老太太去世后再说。
(2)债务不用管,不继承遗产也没有还债的义务,更何况现在也没有真正的债权人出来追讨债务,可能债务根本不存在,暂时不用理睬。真有债权人上门讨债,也要看你老公是否继承了遗产,继承了才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还债。
(3)赡养义务是你老公必须进行的,按月支付老太太生活费即可,别人给不给是别人的事,老太太本人才有追究的权利。如果你小叔子和小姑子不给生活费,老太太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其尽赡养义务,你们没有这个权利,如果老太太不追究,那是她的权利和选择,你们也不要不平衡,因为赡养老人本来就是应该的,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即可,别人怎么做和你们没关系。
追问:

谢谢赵律师,百忙之中,如此细致解答我的问题!我还有如下问题需要进一步向您请教,希望自己在处理问题时能赢得法律上的支持,能在道理上站得住脚。
1.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与分割财产捆绑在一起。(在农村人的思想观念与地方风俗里,嫁出去的女儿很少见女儿和儿子一样,每月按月给父母赡养费,平时生病或逢年过节做为女儿给父母买东西或是买礼物还是比较常见,农村地方风俗中父母的赡养问题一直靠儿子来养)。法律赋予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那在我们这种状况里,小姑子既然享有法定房产继承权,那她是否也应该加入俩兄弟中每月一起来赡养父母(办理父亲后事的所有费用及目前婆婆每月生活费用没有让小姑子出钱)?打电话征寻过小姑子,她的意思是不继承家里的房子(口说无凭,为了避免日后发生争执,是否需要让小姑子写一份放弃继承遗产的申明并去公证?),她做为已嫁出去的女儿,若放弃继承房产,是否就可以每月不赡养父母?在地方风俗与法律义务发生冲突时,以哪个为准?

2.关于房产过户问题.
房子目前是登记在公公名下,公公现已去世(户主),因重新更换了户口薄,婆婆打电话说,公公已去逝房产现在需要重新过户,征询子女的意见,问大家目前是过户到子女名下还是过户到婆婆的名下,哪个比较妥当?因我们离得较远,对家里的事情无从知晓,家里的房产过户,有没有背着我老公将房产过户到其它子女名下的可能?或者说怎样做才能防止此不和谐事情发生?

3.关于债务问题
如果债务真实存在,那婆婆说公公划给小叔子名下13000元,划给我老公名下12000元(若公公向银行打的借条落款是以我老公的名义,我老公是否会被拉入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这笔债务会否成立?我们是否需要主动去当地银行将此事了解清楚,还是等银行对我们进行起诉后再给予理会?)

4.因小叔子老婆比较难缠,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每次出资都没有比她出得少,却多次打电话发信息让我们夫妻俩净身出户。为恐日后法庭相见,我平时该如何搜集我的出资证据?父亲治病料理后事的费用,因都是打电话商议和拿出的现金方式也没有签字,我该怎样证明我出的份额?能否建议或有什么好的草拟协议文书,来相互制约大家的责任,以后兄弟姐妹遵照协议上来执行办理,互不争执.

回答:

1,小姑子也是子女,即便放弃继承遗产也必须赡养老人,这个是法定义务。当然,她也是法定继承人,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与是否出嫁无关。
2,无论过户到谁名下都需要你老公签字认可,否则办不了,房管局的硬性要求,发生继承的房屋处分时必须全体继承人签字同意,否则不受理。至于过户到谁名下这个你们家自己商量,主要还是看你婆婆的意见,因为她有大部分份额,你们要么分到房子,要么由得到房子的人给你们相应份额的经济补偿。
3,不会,债务不存在,如果真的汇款给你老公也是公公对你老公的赠与,因为不是你老公主动借的,甚至都不知情。
4,下次再打电话你偷着做个电话录音,把上述事情让对方说清了即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赵律师这么细心,耐心、专业的回复了我的问题,你真的非常敬业,再次表示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0 16:37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追问:

谢谢周律师,现在协商不了,该如何是好呢?

回答:

协商不成就只能起诉解决了,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回复时间: 2013-11-20 17:04
你好,家庭内部纠纷,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

谢谢李律师!现在协商不了,现在小叔子一家,既想要房子,又不敢承担父亲的债务及母亲赡养的问题,又让我们出着赡养费,我该怎样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呢?

回答:

你好,协商不成就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1-20 18:49
家庭矛盾建议协议解决为宜。确实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1-20 19:40
家庭矛盾建议协议解决为宜。若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1-20 19:56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与分割财产捆绑在一起。
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也享有法定继承权,没有遗嘱,原则上权利是一样的。
子女只有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没有继承遗产,也就无需偿还债务。
以放弃继承遗产来换取不赡养父母,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回复时间: 2013-11-20 20:15
无法协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3-11-20 21:10
房子应当分配,协商最好,协商不成,可诉请法律解决,由人民法院依法分配。
老人留下下的债务,应当由老人留下的财产优先偿还,余下的再依法予以分配。
给婆婆养老的事,也是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虽然打官司不好听,但确实是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回复时间: 2013-11-20 21:20
您好,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1-20 22:58
可不可行不是你说了算,如果大家同意,当然可行,如果不同意,那就行不通,都是一家人,尽量沟通吧,只要大家静下心来,没什么沟通不了的。
回复时间: 2013-11-20 23:23
1、关于房产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该房子登记在公公名下,因该房子是其与婆婆婚后所建,因此属于其双方共同财产;
2、现在公公去世,根据《继承法》、《婚姻法》的规定,你公公去世后,其所享有的一半产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子女共同继承。因小姑子同意放弃继承,因此你与小叔子可能共同继承四分之一的产权;
3、关于债务八万元,应当有证据予以证实,如果没有证据予以证实,或者你们不继承公公的遗产,也完全可以拒绝承担公公的债务。
4、关于婆婆的二分之一的财产,其可以自由处分,法律规定他人不得干涉。
5、《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个义务是不能免除的,即使你不继承财产也一样,所以建议你们先将房产继承。
6、关于能否将房子与养老捆绑在一起,从情理上面来说,你将房产赠与小叔子并让其承担婆婆养老这对你小叔子很有利。但是在法律上,要求其将债务以及养老捆绑在一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你们双方协商一致,那另行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1-21 09:59
1,尽自己赡养义务
2,现在不要分房子
3,对不存在的债务,不要理会。
回复时间: 2013-11-21 10:34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继承的遗产需要先行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回复时间: 2013-11-21 12:41
协商一致都可行啊
回复时间: 2013-11-21 14:03
家庭内部矛盾尽量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
回复时间: 2013-11-21 15:48
你好,根据你所述,按照家庭继承法律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1、首先先协商解决此事,协商不成,继续尽到自己义务,得不到的再用法律维权。根据你所说情况,你们在处理家庭事务中,虽然远在他乡,但在处理公公去世、婆婆养老等方面事务中尽到了自己的一定义务,俗话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你们在平衡兄弟姐妹之间关系方面做法也很正确。
2、但是,关于后来房子归属权的处理问题,你们处理有点不妥。其一,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义务,不能与是否获得财产多少相挂钩。而且前后不能颠倒,也就是说,只有赡养义务尽得多,继承时遗产才多分,而不是根据得到财产多少就多尽赡养义务或甚至不赡养。建议你们继续跟往前一样承担赡养老人的部分义务,而后财产的分配和继承等协商不成时自有法律定夺。
3、关于父亲生前债务的问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由参与继承你父亲遗产的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放弃继承的不承担。
回复时间: 2013-11-21 23:12
1、公公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没有继承遗产的不需要承担债务?
2、婆婆还在,是否应对公公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承担赡养老人责任并不必然承担老人债务?
4、放弃继承的不能免除赡养老人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1-24 11:22
协商为主,斗争为辅;心平气和,绝不放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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