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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后期追加前夫小孩医疗费用

广东-广州 11-20 20:32  悬赏 0  发布者:coco10……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与前夫2008年开始分居,于2010年协议离婚,当时小孩只有2岁抚养权归我,前夫每月负责给500元抚养,学费对半。由于小孩身体比较差所产生医疗费用一直由我负责,我现在希望可以让他来承担小孩一半医疗费用,多次同他协商他都以协议没这个条款而拒绝承担,我现在可以向他追加小孩一半医疗费用吗?与追讨三年医疗费用吗?感谢各位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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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0 23:08
费用不够,可以增加费用的。
回复时间: 2013-11-20 23:40
离婚后费用增加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这是法律规定的
回复时间: 2013-11-21 11:42
完全可以起诉追加费用。
回复时间: 2013-11-21 18:12
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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